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标段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 。
2.2项目规模:按实结算 。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
2.4招标范围:
八钢金属制品公司钢产品汽车代运业务-南疆喀什、和田、格尔木标段,承运货物:金属制品公司(含制品作业区、板簧作业区、钢管公司、金圆螺旋焊管作业区、委托加工点)产成品的大库汽车代运。起点自钢管公司、制品分厂、金圆北站、金圆1820,至1、喀什运距1481公里,预测运量2400吨(包括疏勒、莎车、乌恰G315国道(焊网)等,2、至和田运距1407公里,预测运量100吨。起点自巴州PC钢棒库至格尔木运距1580公里,预测运量1000吨。车辆要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具体按照政府环保要求执行。螺旋焊管使用平板车,并带立柱或插杆。其它详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营运资质(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证书。
6)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如为道路运输企业则应提供自有车辆≥10辆,且满足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汇率计算),且注册时间满1年及以上,且净资产≥3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净资产)。投标人如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则应满足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汇率计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联系人: |
孙黎黎 |
联 系 方 式: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
地 址: |
******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
联系人: |
马艳 |
联 系 人: |
孙黎黎 |
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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