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石门桥镇田村村东坑塘边坡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石门桥镇田村村东坑塘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任丘市石门桥镇田村村东坑塘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坑塘的西岸进行除险加固,治理岸线,并沿线设置护坡、水簸箕等设施等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任丘市石门桥镇田村村东坑塘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坑塘的西岸进行除险加固,治理岸线,并沿线设置护坡、水簸箕等设施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2)具有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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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09:00至2024-04-2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任丘市石门桥镇南石村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08号东胜广场1-2115 |
邮编: |
062550 |
邮编: | 050033 |
联系人: |
杜壮阔 |
联系人: | 赵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银行: |
无 |
******银行: | 无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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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