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任丘市石门桥镇北石门桥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81778°,北纬38.636543°,占地面积为66818m2******有限公司。
2024年5月,地块内构筑物及硬化地面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出场,现状为空地。根据《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任丘市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名称的情况说明》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表1中氨氮、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二甲苯、二氯甲烷、总铬、银、总磷。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8个,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氨氮、锌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中检出项共计18项,浑浊度、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钠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分析主要是受原生地质影响;其他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筛选值要求。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